2020年撤销失信人新规定是什么(2020年撤销失信人新规定是什么意思)
2020年,最高人民法院出台《关于在执行程序中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的若干意见》,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更加严格的惩戒措施。该新规明确了撤销失信黑名单的条件,为被错误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人提供了申诉途径,也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了重获诚信的机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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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解履行完毕
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,并已履行完毕执行义务的,可以申请撤销失信黑名单。申请人需要提交和解协议、履行证明等材料,经法院审查合格后,将撤销失信记录。
履行完毕或免责
失信被执行人已将全部债务履行完毕,或法院依法裁定免除其履行债务义务的,可以申请撤销失信黑名单。申请人需要提交履行报告、免责裁定书等材料,经法院审查合格后,将撤销失信记录。
执行终结
执行程序终结,且执行标的已全部履行或无法履行完毕的,法院将依法撤销失信黑名单。例如,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拍卖不足以清偿债务,且执行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时,法院会终结执行程序,并撤销失信记录。
错误纳入
失信被执行人被错误纳入失信黑名单的,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。申请人需要提交证明自己未履行债务义务的材料,经法院审查合格后,将撤销失信记录。例如,失信被执行人的债权人提供的执行申请材料存在错误,导致失信被执行人被错误纳入失信黑名单。
新规意义
2020年撤销失信黑名单的新规,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,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。新规明确了撤销失信黑名单的条件,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了重获诚信的机会。新规的实施有利于促进诚信社会建设,构建更加公平和透明的法治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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