撤销失信人名单找谁解决呢怎么办手续流程视频(撤销失信人名单流程需要多久)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》规定,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后,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那么,撤销失信人名单找谁解决呢?怎么办?手续流程是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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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主体
申请人应当是失信被执行人本人。
申请材料
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:
申请书
履行了全部义务的证明材料
身份证明材料
受理法院
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各级人民法院建立和管理。申请人应当向作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决定的法院提出申请。
申请流程
1. 书面申请:申请人向受理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书、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明材料。2. 审查材料: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,核实申请人是否已履行全部义务。3. 作出决定:人民法院在审查后,对是否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作出决定。4. 公告撤销:若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将通过官方网站、报刊等方式公告。时间限制
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当在履行全部义务后提出。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。
注意事项
失信被执行人应当提交真实、有效的履行了全部义务的证明材料。
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后,失信被执行人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办理恢复信用相关手续。
失信被执行人如再次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,将受到更加严格的执行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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