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信被执行人撤销需要带什么手续和证件(失信被执行人撤销需要带什么手续和证件去)
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,而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。为了解除这一限制,失信被执行人需要通过撤销程序来恢复信用。以下是对所需手续和证件的详细指南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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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材料
《失信被执行人撤销申请书》:填写申请表,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、失信详情、履行情况等。
《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》:证明存在生效法律文书,导致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
《执行完毕证明或履行证明》:提交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证明,如结案证明、支付凭证等。
《财产申报材料》:填写资产申报表,详细列出申请人名下所有财产信息,包括银行存款、房产、车辆等。
《身份证明文件》:提供身份证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。
费用
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,具体金额根据不同法院有所差异。一般包括受理费、公告费和执行费等。
申请流程
1. 准备申请材料,并向法院提交申请书。
2. 等待法院受理并审查材料。
3. 法院公告失信被执行人拟撤销信息。
4. 公告期内无异议的,法院会作出撤销裁定。
5. 当事人收到撤销裁定后,即可恢复信用。
注意事项
撤销失信被执行人申请需要提交真实、有效的材料,否则可能会被驳回。
在公告期内,如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,法院将依法处理并作出最终裁定。
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后,当事人需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,避免再次被列入名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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