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撤销裁判文书上网记录的申请书(如何撤销裁判文书上网记录的申请书呢)
互联网时代,信息传播便捷,但个人隐私保护也面临着挑战。裁判文书上网记录公开,可能会对个人名誉、就业、生活等造成不利影响。在一定条件下,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裁判文书上网记录。本文将详细阐述如何提交撤销裁判文书上网记录的申请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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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资格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文书上网规则》,以下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裁判文书上网记录:
因个人隐私被侵犯,影响其人身权利或合法权益的;
因裁判文书信息错误,损害其名誉或其他合法权益的;
因其他正当理由,不适宜公开裁判文书信息的。
申请材料
撤销裁判文书上网记录的申请书应包括以下材料:
撤销申请书;
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;
能够证明申请理由的证据材料,如个人隐私被侵犯的证明、裁判文书信息错误的证明等。
申请程序
申请人应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法院。法院收到申请后,将对申请理由进行审查。如果申请理由成立,法院将裁定撤销裁判文书上网记录。
裁定效力
法院的裁定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。一旦裁判文书上网记录被撤销,将从网上公开平台中删除,不再公开可查。
注意事项
申请撤销裁判文书上网记录应在生效裁判文书公开后一年内提出。
申请人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持其申请理由。
法院对申请理由的审查具有自由裁量权,是否撤销裁判文书上网记录由法院最终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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