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撤销失信人员流程图(申请撤销失信人员流程图片)
为了维护信用体系,建立诚信社会,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,对失信人员采取限制措施。但对于有悔改表现,主动履行义务的失信人员,可申请撤销失信记录。以下通过申请撤销失信人员流程图详解撤销流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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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条件
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失信行为已全部履行完毕或已达成有效和解协议;
失信满三年或受限五年以上;
无新的失信行为;
提交书面申请。
申请材料
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:
失信记录证明;
义务履行证明或和解协议;
相关失信行为发生时间、原因、履行情况等材料;
个人征信报告。
申请流程
1、提交申请
申请人向失信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或其他指定机构提交申请。
2、受理审查
受理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查,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。
3、核实调查
受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调查,查明失信行为的履行情况。
4、召开听证会
如有必要,受理机构可召开听证会,听取申请人和有利害关系人的意见。
5、审理裁定
受理机构综合考虑相关证据,做出是否准予撤销失信记录的裁定。
6、通知执行
准予撤销的,受理机构通知相关部门执行撤销裁定,消除失信记录;不准予撤销的,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。
7、后续监督
撤销失信记录后,受理机构对其继续进行监督,防止申请人再次失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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