撤销裁判文书上网的规定有哪些条件和要求呢英文(撤销裁判文书上网申请)
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是提高司法透明度,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。考虑到某些特殊情况,法律也允许申请撤销裁判文书上网。下面是撤销裁判文书上网的规定和要求英文为中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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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规定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的规定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裁判文书上网,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1. 裁判文书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等依法不应公开的内容;
2. 裁判文书对当事人的名誉、荣誉造成重大影响,当事人请求撤销,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;
3. 裁判文书存在其他不宜公开的情形,经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确有必要。
申请条件
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判文书上网,应符合以下条件:
1. 申请人在裁判文书生效后30日内提出;
2. 提出申请时,裁判文书尚未在人民法院网站或其他公开平台上公开;
3. 申请书应载明申请撤销的裁判文书名称、案号、当事人信息、撤销理由、证据材料等。
申请程序
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判文书上网,应向作出裁判文书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。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,应依法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条件,并作出裁定。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,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相关网站或平台撤销对裁判文书的公开。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,人民法院应当驳回。
注意事项
1. 申请撤销裁判文书上网的,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,证明裁判文书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等依法不应公开的内容,或者对当事人的名誉、荣誉造成重大影响。
2. 人民法院对撤销裁判文书上网的申请进行审查时,将充分考虑公众知情权、司法透明度等因素,并依法作出裁定。
3. 对于已经公开的裁判文书,当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撤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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