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告怎么撤销失信人员信息申请执行(原告怎么撤销失信人员信息申请执行案件)
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,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被纳入个人征信,严重影响其工作、生活和出行。如果原告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则可申请撤销失信人员信息申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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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条件
原告申请撤销失信人员信息,需满足以下条件:
生效法律文书已履行完毕,且无其他未履行判决或裁定;
已向被执行人支付全部债务本息;
已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及相关证据。
申请流程
原告撤销失信人员信息申请执行,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:
向人民法院提交撤销失信人员信息申请执行书及相关证据;
人民法院审查原告申请材料并作出决定;
决定准予撤销的,法院将向信用信息查询平台发出通知,撤销被执行人失信人员信息。
注意事项
原告申请撤销失信人员信息,应注意以下事项:
申请应及时,一般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后及时申请;
提交的材料应齐全,包括申请书、判决书、履行证明等;
若被执行人未履行完毕义务,法院将驳回原告申请。
法律依据
原告撤销失信人员信息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和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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