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庭公告删除依据是什么意思啊怎么写的(开庭公告删除依据是什么意思啊怎么写的啊)
开庭公告删除依据指的是在开庭公告中,明确说明依据何种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,删除相关内容的原因。它旨在告知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,公告被删除的依据,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依据法条或司法解释
开庭公告删除依据通常以具体的法条或司法解释为依据。例如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120条规定:“人民法院应当公开开庭进行审理,但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等情形,或者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,可以不公开审理。”
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的解释》第122条规定: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,应当提出书面申请,并说明理由。人民法院认为不予公开审理的条件不具备的,应当驳回申请。”
当事人申请
当事人可以根据民诉法或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向人民法院提出不公开审理的申请。申请书应当载明不公开审理的理由,如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等。
法院收到申请后,会对申请进行审查,认为不予公开审理的条件具备的,会作出不公开审理的裁定。裁定送达后,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公告中删除涉及不公开审理内容的相关信息。
其他情形
除了法条或司法解释以及当事人申请外,还有一些其他情形也可以作为开庭公告删除依据。例如:
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,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,可以不公开审理。
涉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利益等重大敏感案件的,为了维护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,可以不公开审理。
书写要求
开庭公告删除依据应当简明扼要、准确无误。一般情况下,可以按照以下格式书写:
删除依据:具体的法条或司法解释条文,以及当事人申请(如有)
删除内容:明确删除的开庭公告中的具体内容,包括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等相关信息。
例如:
删除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120条、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的解释》第122条、当事人申请
删除内容:开庭时间、地点等涉及当事人个人隐私的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