终本案件撤销失信被执行人怎么办理(终本案件撤销失信被执行人怎么办理手续)
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布,对个人和企业信誉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。对于已经执行完毕或撤销执行的终本案件,失信被执行人可以申请撤销失信记录。本文将详细介绍终本案件失信被执行人撤销办理流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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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申请
向原判决法院提交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更正申请书》,并提供以下材料:
身份证明文件
终本裁判文书或结案证明
证明已经履行或执行完毕义务的证据,如结清判决书、执行完毕证明书等
审查核实
收到申请后,法院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,包括:
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的人员
是否符合撤销条件,即已经履行或执行完毕全部义务
申请材料是否真实、有效
做出裁定
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撤销条件的,将做出裁定,撤销对申请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身份。法院将向有关部门发送撤销通知,并更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
更正公布
有关部门收到法院撤销裁定后,应当及时更正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并向社会予以公布。申请人可以通过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站或向有关部门核实,确认撤销记录已生效。
注意事项
申请人必须在履行或执行完毕全部义务后,方可申请撤销失信记录。
法院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和核实过程可能需要一定时间,请申请人耐心等待。
申请人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等行为,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。
撤销失信记录后,申请人仍需要在一定期限内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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