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撤销失信人员名单需要的材料有什么要求嘛(申请撤销失信人找哪个部门)
随着信用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,失信行为受到越来越严厉的惩戒。失信人员名单上的人员将面临一系列限制,严重影响其日常生活。对于在失信名单上的人员来说,申请撤销失信人员名单是十分重要的。本文将详细阐述申请撤销失信人员名单所需的材料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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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法身份证明
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护照等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材料。如果是企业或其他组织申请,则需要提供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失信行为处理证明
申请人需要提供因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法院判决书、仲裁裁决书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。如果失信行为已经履行,则需要提供履行证明,例如法院调解书、还款证明等。
信用修复证明
申请人需要提供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以来,积极履行债务或采取其他修复信用措施的证明。例如,可以提供按时还款记录、信用报告等材料。
申请书和承诺书
申请人需要填写《申请撤销失信人员名单申请书》,详细说明申请撤销的原因、失信行为处理情况以及信用修复措施等内容。申请人还需要提交一份《承诺书》,保证在撤销失信人员名单后,将继续履行诚信守约义务,杜绝失信行为的发生。
其他补充材料
除了上述必备材料外,申请人还可以提供其他补充材料,以支持其申请。例如,可以提供与债权人达成的还款协议、困难证明等材料。
需要强调的是,申请撤销失信人员名单并不意味着失信行为可以完全免责。相关法律文书仍然会记载失信行为的发生,但不会再对申请人的日常活动产生限制。申请人仍需引以为戒,避免再次失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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